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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的位置:海南立信天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> 公告栏 > 正文中评协【2012】170号关于《中评协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》
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需设新业务报备联系人,建议与《中国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》案例征集联系人一致,如有变更,请将联系人姓名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箱报中评协发展研究部。
联系人及电话、邮箱:
王宗礼,(010)88191734;wangzongli@cas.org.cn;
陈冠群,(010)88191780;cgq@cas.org.cn。
附件一: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参考目录
附件二: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申请表—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
附件三: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申请表——具有非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
附件四: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申请汇总表——资产评估机构
附件五: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申请汇总表——地方协会
二○一二年九月十九日